(昌图县编制42个村庄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图县编制42个村庄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224-00178
项目名称:昌图县编制42个村庄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2)履约地点:昌图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付款方式:最终成果(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入库审核合格、专家论证通过),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 0 0%
( 4 )服务内容:
对昌图县42个村庄规划编制,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编制的深度及成果应依据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规划先行的总体部署以及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须满足《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规划期限:20 21 -2035年。
2、规划最终成果须达到《辽宁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和标准。
3、现状情况踏勘与评价分析
4 、地形测绘
5 、数据交汇
4、村庄发展定位和目标
5、村庄空间管制规划及居民点用地布局规划。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合理规划布局。
7、交通及市政设施规划。
8、文化、生态、景观、风貌等规划。
9、近期建设规划。
10、规划成果:文本、文本说明、图集、数据库。
11、开展专家论证。
12、后续咨询服务。
13、乡镇名称:
序号 | 乡镇名称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序号 | 乡镇名称 |
1 | 宝力镇刘美村 | 15 | 泉头镇桥口东村 | 29 | 大洼镇曹家村大洼村(联合编制) |
2 | 宝力镇宝力村 | 16 | 老四平镇旱沟村 | 30 | 十八家子镇八岔村 |
3 | 老城镇安家村 | 17 | 老四平镇陈家油坊村 | 31 | 十八家子镇西太村 |
4 | 老城镇兴龙峪村 | 18 | 金家镇五块石村 | 32 | 七家子镇七家子村 |
5 | 亮中桥镇兴隆山村 | 19 | 毛家店镇杏山村 | 33 | 昌图镇太阳山村 |
6 | 亮中桥镇大房村 | 20 | 毛家店镇庙沟村 | 34 | 昌图镇双树子村 |
7 | 马仲河镇革新村 | 21 | 后窑镇后窑村 | 35 | 昌图镇河信子村 |
8 | 平安堡镇小泉村 | 22 | 三江口镇宝龙村 | 36 | 四合镇明水村 |
9 | 平安堡镇谢家村 | 23 | 大四家子镇方家村 | 37 | 古榆树镇小会村 |
10 | 平安堡镇刘家村 | 24 | 太平镇丰胜村 | 38 | 下二台镇绿化村 |
11 | 泉头镇石虎子村 | 25 | 八面城镇八面城村 | 39 | 前双井孙家村 |
12 | 泉头镇农林村 | 26 | 付家镇邱家屯村 | 40 | 东嘎镇东双村 |
13 | 泉头镇黄顶子村 | 27 | 付家镇郭平房村 | 41 | 老城镇大台子村 |
14 | 泉头镇马家村 | 28 | 古榆树镇前乌龙村 | 42 | 马仲河镇东大营村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3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省政府采购平台,备份文件递交至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昌图镇政府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7591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024-22514350
邮箱地址: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海元
电 话: 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