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XCG-D22037-3
二、项目名称: 孙疃镇第一期村庄规划项目三包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 51 号
B 座 8 层-A0805
中标(成交)金额:¥36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孙疃镇第一期村庄规划项目(第 3 包)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提交规划终审稿及数据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1 年内完成报批。 | 最终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组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宝生(组长)、刘明文、王利、肖燕 、赵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 1980 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收取:5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60799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孙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孙疃镇016县道西50米
联 系 方 式:0561-7042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北恩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安邦红郡1栋B座15楼
联 系 方式:18305505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
电 话:18305505004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见附件)
2.主要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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