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的规定,现将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新街周维松户房屋规划许可内容变更进行公示。
一、建房位置
位于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新街。
二、公示内容
周维松户土地登记面积94平方米,住宅用地。于2000年4月28日办理了《村庄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94平方米,建筑规模为282平方米。于2000年4月28日办理了《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为282平方米,三层钢筋混泥土结构。根据周维松本人委托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报告》,该户房屋竣工规模为四层,底层占地面积10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5.42平方米。对该户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地上建筑总层数超过原审定的规划图、底层占地超本户用地权属线建设进行建设的行为,经平桂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完毕后,由我局办理规划核实和按现状办理不动产登记。我局拟按实际竣工情况对该房屋完善规划手续。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7天,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公示地址: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新街周维松户用地处,贺州市平桂区公会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如相关利害人对该户房屋规划许可变更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贸易大厦E座518室(电话:8835027,邮箱:kjghg2019@163.com),以便更好的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贺州市平桂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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