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东江-翠江-便江碧水丹霞片区村庄
规划质量提升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第二次邀请公告
2024年9月23-27日,郴州市东江-翠江-便江碧水丹霞片区村庄规划质量提升编制项目启动了第一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工作,因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自动终止。为进一步择优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开展第二次招标工作,采用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优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代理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东江-翠江-便江碧水丹霞片区村庄规划质量提升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含采购专家评审费) |
郴州市东江-翠江-便江碧水丹霞片区村庄规划质量提升编制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1 | 1.2万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近三年获得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选的十佳代理公司;
2.2要求提供不少于两个国土空间规划类相关项目的代理业绩。
3.供应商需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为我局郴州市东江-翠江-便江碧水丹霞片区村庄规划质量提升编制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公司业绩及信誉证明材料: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代理业绩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业绩汇总表(加盖公章),相关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交项目报价。
6.其他说明:
(1)近3年来,没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并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等渠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签署。
五、材料递交方式和地点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密封,递交资料时请同时出示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证明材料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325室(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六、技术单位确定方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制和监管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公管规〔2022〕1034号)、《关于防治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 提篮子的十条措施》(郴办发函〔2023〕8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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