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大王古庄镇/丁辛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丁辛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丁辛庄村村南口原王刚华承租大沙岗坑6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3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5、承租方不得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用电、排水等配套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等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该地块的承租权,同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出租;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村庄规划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9、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该地块另行出租; 10、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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